孕妇在妊娠期伴发的甲亢以甲状腺弥漫性肿大、突眼、高代谢为主。如果控制不良,不仅增加胎儿先天异常;还可发生早产、流产、死胎;分娩下来的婴儿还易发生新生儿甲亢。因此,对于妊娠期合并甲亢应该及时治疗,对母亲和胎儿的健康都有着重要意义。
孕妇如果食欲良好,但体重却不随妊娠周数增加;持续的心动过速,休息时心率超过100次/分;四肢近端肌肉消瘦;应当怀疑患有妊娠期合并甲亢。检测孕妇血FT3、FT4水平,如升高,则可诊断为甲亢。
查出甲亢后,孕妇不必过于紧张。通常情况下,妊娠不会加重甲亢,一般也不必终止妊娠;只需在妊娠期及产后,在对母亲和胎儿无影响的条件下,使孕妇的甲状腺功能恢复正常即可。
孕妇得甲亢如何治疗?
在治疗方面,首先让病人适当休息,保持良好的心情,避免精神紧张;注意补充足够的热量和营养,包括糖、蛋白质和B族维生素;尽量少吃含碘食物;同时选用抗甲状腺素药物。
在抗甲状腺素的药物中,以丙基硫氧嘧啶最为合适。因为它能与蛋白大量结合,通过胎盘时速度慢,导致婴儿先天畸形及胎儿甲状腺功能减退的危险性就很小。使用该药物时,剂量不宜过大,开始可用50~100毫克,每8小时服用一次。治疗后,可观察母体血FT4指标,若FT4正常,药量可减半,以后维持小剂量。如果孕妇体重增加、心率下降,这是治疗有效的另一个可靠体征。当孕妇的血TSH恢复正常时,抗甲状腺素药物可减量甚至停止使用。
由于抗甲状腺素药物可随乳汁分泌,产后妇女需要继续服药且不宜哺乳。
若使用β-受体阻滞剂(心得安)进行短期对症处理,虽然该药可使孕妇在休息时心率维持在70~90次/分,但却容易使子宫持续收缩而引起早产,或通过胎盘引起胎儿发育不良、心动过缓、新生儿呼吸抑制等,故应慎用或不用。
手术治疗甲亢宜在妊娠中期4~6个月时进行,早、晚期易出现流产或早产。
值得一提的是,在妊娠12周起,胎儿甲状腺有聚碘功能,故应禁忌使用放射性碘治疗。
孕妇甲亢对胎儿发育有什么影响
甲亢即甲状腺机能亢进,是最常见的甲状腺疾病之一,可发生在人一生的各个时期,育龄期是妇女患甲亢的高发期。医学资料表明,甲亢妇女妊娠的情况并不少见,近年有逐步增加趋势,已由20世纪90年代初期的0.21%上升到了21世纪初的0.62%左右。因此,妇女应对妊娠合并甲亢这一疾病有所了解。
如果在妊娠前曾经罹患甲亢并且已缓解,那么,妊娠后对甲亢的影响,可能会有三种情况:一是并无明显影响,整个孕期中没有复发和加重的的症状,二是妊娠后再度出现病情复发和加重的现象;三是在妊娠初期病情稳定或进一步好转,但在妊娠后期则病情加重或再现。这三种情况相比较,以第二种较为常见,第一种情况少见,第三种情况则很少见。这是因为妊娠前母甲状腺易出现血清甲状腺素增高现象,由此使得原有甲亢症状容易复发与加重。所以,妊娠前曾经患有甲亢的患者,即便病情已经缓解,仍不可掉以轻心,通过定期测定血清总甲状腺素水平来观察有无复发及加重症状,以便做到早发现、早治疗,尽量减轻甲亢对胎儿的不利影响。
处理妊娠并甲亢的原则是:妊娠后病情稳定,无复发者,无需治疗;病情复发或加重者,可选择抗甲状腺药物如丙硫氧嘧啶或甲巯咪唑,直至妊娠结束,但要注意每个月复查一次甲状腺功能和血象,以保证用药安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