对于孩子的教育成本,家长们也许都有算过账,然而,这之中是否包括了孩子早教的支出呢?政府和家庭应该怎样分担?家庭应该承担多大比例才合理?专家认为,从市场机制资源配置的特点出发,义务教育是公共产品,非义务教育是准公共产品,义务教育应由政府提供,非义务教育应由政府和市场共同提供。
对于教育消费的支出过大以及预期过高,是造成了我国当前消费不足的一个重要原因。2005年8月中下旬,中国人民银行在全国50个大、中、小城市进行了城镇储户问卷调查,结果显示城镇居民储蓄意愿增强,消费意愿下降,认为更多储蓄最合算的居民人数占比为37.9%,较上季提高1.6个百分点,较上年同期 提高4.5个百分点。
北京大学“中国教育与人力资源研究”课题组与国家统计局城市经济调查队合作,于2005年4月开始,在全国12个省市选取了1万户城镇居民,对2004年城镇居民教育与就业情况进行了调查。数据统计表明:随着教育程度的提高,家庭负担的程度明显提高。要供养一 个本科及以上的学生,要花掉近一半的家庭支出。课题组曾经对1997年-2000年的城镇居民家庭教育支出占家庭可支配收入比例进行过调查统计,结果表明,有在校生家庭的教育支出占家庭支出的比例有了明显的提高。2000年有义务教育在校生的家庭教育支出占家庭可支配收入的比例是6.9%,而2004年 小学和初中的这一比例分别是12%和18%。
北京师范大学教育管理学院副院长杜育红教授指出,近年来老百姓承担教育费用的比例呈上升趋势。在农村,由于政府行为不到位,农民不得不承受了相当多的教育负担。相对于农村家庭收入来说,当前学费已经达到较高水平。可以说,农民教育负担已超 过农民在其它方面的负担。如何减轻农民教育负担,成为摆在各级政府面前的新课题。
中国教育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、北京大学教育学院副 教授王蓉认为,改革开放以来,教育的私人收益率提高很快,一项调查显示,多受一年教育个人收入就增长11%,这种现实促使家长都非常迫切地想让孩子受到好 的教育。而我们作为一个比较穷的发展中国家,教育供给又不足,在这样的情况下,作为政府应努力保证每个孩子基本的教育权利,享受基本的教育服务,并且努力 做到优质教育资源公平分配,减少择校的发生,降低中低收入人群的教育负担。在此基础上鼓励社会来提供更多的优质教育资源,满足不同人群的教育需求。同时,也可以看看国外不同寻常的教育方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