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幼儿时期常被生父继母打骂教育,蔡荣东因此在幼小的心灵中埋下了怨恨的种子,认为自己从小受到生父继母以及姊妹间的排挤。心生怨恨的蔡荣东竟杀害自己同父异母的妹妹与年仅13岁的侄女。这个案件又带给孩子早教中的父母们什么启发呢?
心生怨恨,起报复之心
2011年1月9日中午,蔡荣东到同父异母的妹妹蔡翠云家中,要求蔡翠云带自己找父亲蔡景泉,蔡翠云带蔡荣东找到蔡景泉,蔡荣东欲单独与蔡景泉谈话,蔡景泉不愿意,与蔡翠云一起离开。蔡荣东心生怨恨,认为自己从小受到家庭虐待,对父亲、继母及蔡翠云等产生报复恶念。
蔡荣东回到自己家中准备好刀、斧头、绳子等作案工具,于当日下午18时许又返回蔡翠云家中准备报复,但是此时父亲已经离开,于是将怒火苗头指向妹妹蔡翠云,并持刀威逼蔡翠云及侄女小薇(化名),把二人捆绑后用绳子将蔡翠云、小薇勒死。作案后蔡荣东逃亡遵义,于2011年1月11日被贵阳市公安局云岩分局民警抓获归案。
经鉴定,蔡翠云与女儿小薇都系被勒颈致机械性窒息死亡。
面对控诉,道出童年心理阴影
上个月,现年45岁的被告蔡荣东冷漠地坐在被告席上,面对公诉机关提出的指控,被告不持异议。并承认,杀人只是为了报复泄愤,因为我从小就受到生父继母的虐待还有同父异母兄妹的排斥,童年都在不愉快中度过,我长大后也结婚生子,与兄弟姊妹走动很少,这次是因为我想接我父亲到我家里来生活,但是他一点都不领情,妹妹还在其中说风凉话。
据被告交代,当天到妹妹家,本想连自己的父亲一起杀了,但父亲没有在。只有将恶念报复在妹妹身上,因为当时妹妹家里只有她本人和侄女在,因怕小侄女把他供出,只有灭口。
被告在法庭陈诉时,语速很慢,就像在描述别人身上发生的事情,表情冷漠,旁听席上的“亲人们”情绪很激动,不时打断被告的陈诉,表示绝不原谅被告的行为,希望法庭从重判处。
被告的律师在法庭上辩称,被告因为从小受到生父继母以及姊妹间的排挤,在幼小的心灵上就造成了创伤,多年后希望修补关系,但是亲人仍然对他冷漠以待,让被告无法接受,对于被告故意杀人在罪名不持异议,但是希望法庭根据被告人的成长经历,在量刑上加以考虑。
公诉机关认为,被告人蔡荣东对家庭成员心怀不满而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,直接致二人死亡,犯罪手段残忍,后果严重,应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。